财政部

宁夏监管局:坚持党建引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财政监管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财政部党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宁夏监管局坚持党建引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财政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展现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宁夏监管局党组切实履行示范引领作用,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一指挥、迅速行动,先后5次采取视频方式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党组、自治区党委有关通知要求,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定信心,坚决维护大局,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财政部党组、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领导责任,按照“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的原则,扎实做好处室疫情防控和财政监管各项工作;组织支部党员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踊跃捐款,彰显共产党员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开展“守初心、战疫情、促发展、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暨党员公诺活动,坚定党员干部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战胜困难、促进发展、做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发挥监管职能,助力战疫抗疫

  一个党组织就是一个抗疫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宁夏监管局党组研究制定《关于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要求各支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各项财政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监管工作,让党旗在战“疫”中高高飘扬。一是统一思想,建立机制,全面投入疫情防控资金监管工作。坚持“不添乱、多沟通、强服务”原则,建立防控资金管理使用监管工作机制,明确积极宣传财政保障政策、及时掌握地方整体情况、关注重点地区疫情防控财政政策落实、定期汇总分析研判等主要工作任务。二是及时跟进,精细研读,全面掌握疫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收集学习、准确把握财政部出台的疫情防控支持政策,收集各类文件资料230余份,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料”文件库;梳理分析中央财政支持政策,专题报送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政策支持服务;领会吃透财政部相关政策精神,逐条对照落实。三是立足职责,强化服务,充分发挥联合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掌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情况和自治区财政厅分解情况;积极协调自治区财政厅,主动对接财政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财政工作日报制度;选择有代表性的市县,电话了解财政保障情况、地方财政运行情况;联系银川海关、北方民族大学等中央驻宁预算单位,关心了解其在疫情防控方面的应对措施、资金安排使用和存在问题困难。

  三、加强统筹谋划,稳妥推进业务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是一场必须打赢的大战,是一次必须直面的大考,任务艰巨、要求严格、责任重大。宁夏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方面在巩固前期疫情防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纪律和措施,加强人员管理、办公楼管理、食堂管理等各项工作;继续做好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主要是对已经出台的财政贴息、大规模减费、阶段性缓缴减免税款、脱贫攻坚等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调研监管,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对地方财政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影响。另一方面按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和财政部党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2020年宁夏监管局工作要点》,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科学安排、积极稳妥推进今年财政监管重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新职能、新思路、新作为”学习研讨活动。要求党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成员和局机关党委委员下沉支部协助指导,局机关党委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局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联动作用,加快推动监管局新职能高效发挥。二是扎实做好2019年度部门决算审核工作。深刻认识职能转型后部门决算审核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财政部预算司要求做好部分预算单位决算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央驻宁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编报工作。三是统筹谋划中央转移支付监管工作。召开转移支付动态监控小组会议,调整监管思路,明确监控重点,优化监管方式,细化监管内容,进一步谋划好落实好2020年转移支付监管工作。

各地财政

江西省财政厅:25条融资担保政策“干货”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近日,江西省印发《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聚焦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提出25条财政金融“干货”政策举措,积极对冲疫情不利影响,为全省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省财政厅作为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的牵头负责部门,紧紧依托所属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融资担保公司),着力打造“平台化+体系化” “政策化+市场化” “数字化+多样化”建设,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覆盖全省,实现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大幅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支持复工复产再加力加码。打造“平台化+体系化”,推动融资担保体系全覆盖

  当前,受疫情影响,很多小微企业和“三农”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特别是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突出矛盾。因规模、资质等受限,不少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经营主体虽然有订单、有市场,但因“缺信用”“缺信息”“缺抵押”,通过市场途径获得融资支持较为困难。帮助这些主体解决市场经济难以解决的融资问题,切实为实体经济“输血”,省融资担保公司作为江西为数不多的省级融资担保平台被寄予厚望。为此,《若干措施》提出,将省融资担保公司做强做大为棋牌平台游戏前十名,力争2020年底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A级。同时要求省融资担保公司要积极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强业务合作,构建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融资担保体系。加强对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辅导企业发展能力,推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管理要求,促进业务合作和资源共享。

  省融资担保公司作为江西省唯一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省级平台,正在快速推动省内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2019年实现对接4家省直担保机构、7家市级担保机构、28家县区担保机构,全年新增体系成员40家(含省融资担保公司),覆盖了赣州、吉安、鹰潭、新余、景德镇、抚州、萍乡7个设区市,并将于2020年底前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县域全覆盖。打造“政策化+市场化”,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

  为将降低担保费率落到实处,《若干措施》要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对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业务,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省、市再担保业务收费原则上不高于承担风险责任的0.5%;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省、市再担保业务收费原则上不高于承担风险责任的0.3%。对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扶持重点优势产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应当进一步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率。

  同时,鼓励各地出台配套奖补措施,加大支持激励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业务给予适当担保费补贴,提升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能力。打造“数字化+多样化”,简化手续降低融资门槛

  为给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营造良好信用环境,《若干措施》指出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可以申请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遵守人民银行的有关征信管理规定,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各级政府涉企信用信息平台应及时与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并为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接入和查询提供方便。

  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采取多样灵活的反担保方式。《若干措施》要求,省融资担保公司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加快完善信用评价和风险防控体系,对为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等提供的融资担保服务,支持采取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方式,逐步减少、取消反担保要求,简化审核手续,提供续保便利,降低融资门槛。

山东省财政厅:明确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租金减免工作实施细则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解决企业、个体工商户实际困难,3月25日,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国资委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减免房产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房租减免政策申请、减免、退款、投诉举报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提高了政策执行性和操作性。

  提高政治站位

  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规范工作程序

  要求凡出租房产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尽快排查承租房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情况,切实摸清底数。凡符合减免资格的,经承租方申请后出租方审核,无需主管部门审核,可按规定直接办理减免手续。

  压实工作责任

  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压实房租减免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房租减免政策,确保“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应退尽退”。

  加强监管力度

  要求各级公布举报电话,认真督促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房租减免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减免新增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客户融资担保费政策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0〕6号)精神,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作用,切实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在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后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有效调动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减免新增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客户融资担保费的批复》(桂财农函〔2020〕38号),同意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从2020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新发生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免收客户一年期融资担保费用。

  这一政策的出台,预计2020年全区政策性农担机构将撬动超过45亿元金融资本投入到农业生产经营,近万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到政策优惠,可为全区农业经营主体节约融资成本近3000万元,将有效解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受疫情对全区农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全力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春耕及复工复产,确保全区农产品的稳产保供。

青海省财政厅: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促发展

  为有效化解疫情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和影响,支持和帮助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青海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细化工作举措,采取切块下达等方式,第一时间落实政策,下达资金,帮助全省中小微企业进一步提升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冲击的能力。

  围绕实,细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的政策措施》及其补充规定通知精神,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会同工信部门及时印发项目申报通知,从复工复产奖励、贷款贴息、房租减免补助、水电气运费用补贴、防疫物资增产扩能奖补、服务软件采购补贴、公共服务业务奖补等7个方面,细化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具体举措,着力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持续优化公共服务水平,以主动服务的意识,全力做好资金保障,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目前,已经完成830多个项目的初审工作。

  突出快,采取切块下达方式促进商贸流通领域政策加快落地。为让省委、省政府的优惠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减少项目申报周期时间,省财政会同商务部门,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的主动性,采取切块下达的方式,提前下达各地商贸企业复工营业和外经贸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补助资金2232万元,重点用于生活物资保供市场补助、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补助、线上配送服务上门补助等方面,通过资金的快下达,促进政策的早落地,积极支持全省商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力争早,第一时间落实股权收益减免政策。主动担当作为,与企业共渡难关,自觉克服财政收支异常突出的矛盾,严格落实兑现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内,对各级政府参股中小微企业的各类股权投资,免收约定的收益和资金占用费规定,省财政厅第一时间减免所管理基金参股的83户企业股权投资收益319.15万元,积极帮助企业化解疫情所造成的冲击和影响。

湖南省郴州市财政局:安排1000万元用于企业贷款贴息

  日前,湖南省郴州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郴州市疫情期间两区两园企业贷款贴息办法的通知》,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由市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左右专项资金,用于自2020年1月20日至疫情结束期间发生的企业贷款贴息,降低疫情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此次贴息对象为在北湖区、苏仙区、郴州经开区、郴州高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19年当年实际入库税收总额1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对上述企业在2020年1月20日至疫情结束期间发生的贷款,按同期贷款金额的1%给予贴息补贴,单个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贴息仅限于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新增贷款或为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而发生的流动资金新增贷款,不能用于企业还贷或补亏。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财政局:“三招”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财政局坚持贯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要求,稳扎稳打使出“三招”,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经济社会正常运转。

  一、在疫情防控物资经费保障上出实招

  及时下达拨付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充分确保全市各级各部门应急资金充足,为控制疫情传播、蔓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作出积极努力。截至3月18日,柳州市本级、各县区财政已下达疫情防控投入资金17527.69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资金4826.54万元,市本级7514.07万元,各县区5187.08万元。重点用于疫情防控设备和物资采购、疫情期间恢复农业生产、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等方面,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二、在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上亮硬招

  一是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安排1500万元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用于生猪、家禽、柑桔、蔬菜、茶叶等产业加工、流通贷款贴息,帮扶企业度过生产、销售难关。研究制定《柳州市于对中小微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的实施细则》,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对其一季度经济发展贡献实行奖励。

  二是落实税费减免和优惠政策。配合税务部门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税收政策及工作措施,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截至目前,已核准延期缴纳税款249户,延期缴纳税额2.5亿元。

  三是减轻企业运营负担。对于承租市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包含个体租户),实行2、3月租金减免及物业管理费减半收取。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延长应急周转金业务还款期限,目前已为7家中小企业发放应急周转资金8笔共4272万元;给予2家用款企业延期10天还款。

  三、在金融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上谋新招

  一是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组织召开柳州市支持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融资对接服务座谈会,收集企业融资需求,鼓励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企业存量贷款利率给予降低,对企业新增贷款融资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二是落实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贴息政策。为企业在各级财政贴息方式、申报时间、申报方式等方面答疑解惑,截止目前已有5家企业纳入全国性重点疫情防控企业名单,发放优惠利率贷款4608万元,各级财政贴息预计达94万元。

  三是推动银行业机构加大信贷支持。目前辖内银行业机构累计为122户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的143笔到期贷款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金额累计8.32亿元,为344户受困企业的409笔贷款提供阶段性下调贷款利率服务,金额累计5.96亿元。向农户、农副产品生产等企业995户发放贷款累计1.27亿元。

  四是通过开通绿色通道、主动做好续保、展期、给予保费优惠、降低担保条件等措施,扩大融资担保信贷支持。目前全市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共计66家,提供融资担保授信总额5.94亿元,累计缓收、免收担保费164万元。

安徽省界首市财政局:多措并举,保收入、助复产、促增收

  “两手抓、两促进”保障财政组织收入。面对疫情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严峻形势,界首市财政局积极与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协调配合,一手抓新冠疫情防控,一手抓财政组织收入。通过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慧企政策,用好用活三大机制,全力抓实财源建设,抓细财政收入,确保组织收入目标任务不受影响。

  “四送一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坚持“企业吹哨、园区报到、高新区统筹、部门服务、政府督导”的原则,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双联”活动。界首财政局等22家单位成立62个“四送一服”服务专班,围绕企业需求解决实际困难,实现无缝对接。建立“银行遍访经营主体”常态化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企业项目,宣传开发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金融产品。坚持做大增量、做优存量两手抓,从物资保障、金融、税收等方面,精准贴心服务企业,让企业“点餐”,政府“送餐”,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

  “消费扶贫”帮扶贫困户脱贫增收。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四大增收行动,主动对接商务粮食局,组织开展全市农副产品直销活动。财政党员干部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到村开展农产品销售帮扶增收行动。同时发动职工和帮扶人开展“爱心扶贫”,帮助贫困户打通滞销农产品购销渠道。

河南省中牟县财政局:强化资金保障贡献财政力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南省中牟县财政局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围绕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统筹做好财政收支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定经济运行提供财政支持,贡献财政力量。

  一、落实疫情防控资金保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后,作为党委政府履行职责的资金保障部门,中牟县财政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财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落实财政保障责任。第一时间建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每一项任务精准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及时制定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办法,配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我县疫情资金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系列办法制度。确保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迅速启动资金拨付绿色通道,预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委及各乡镇等疫情防控资金2750万元,截止目前,县财政累计拨付疫情防控专项资金4253.85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所需设备、物资采购和集中隔离点经费等相关支出,有力保障中牟县疫情防控工作高效开展。

  二、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无情人有情、困难面前显担当。面对突发的疫情,中牟县财政局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的重要指示精神,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选派班子成员担任我县重点卡口防控组组长,实行全天候工作制,对来往车辆及人员进行排查劝返;抽调15名同志下沉到青年路办事处配合重点社区疫情防控岗值守工作;抽调机关166名党员干部成立五个由副职领导任组长、科长任副组长的疫情防控岗,并根据党员情况设立五个临时党支部,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制度,让鲜红的党旗飘扬起来,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出来,全力做好住户的摸排、体温检测及人员管控工作,及时了解居家自行隔离人员的生活需求,帮助他们购置生活必需品,做好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我局驻贫困村西狼村工作队深入疫情防控一线,为该村疫情防控岗及17户建档立卡低收入户送去酒精、喷壶等防疫物品,并对帮扶措施及成效进行更新完善,及时了解低收入户家庭近况,嘱咐他们做好自身防护;疫情在前,财政向前,在做好卡点防控工作的同时,局机关党委号召全体党员积极行动起来进行专项捐款,175名党员尽已所能,奉献爱心,短短几个小时捐款28800元,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积极作用。

  三、全面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运行决策部署,财政局围绕部门职责,抓住重点、精准发力,以“三送一强”活动为抓手,积极落实上级减税降费、财政贴息、贷款扶持及我县“暖企十条”等政策措施,全力助推我县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着力化解疫情对我县经济发展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截止目前,投入各类贷款贴息、制造业和科技企业扶持奖补专项资金8263万元,惠及企业75家,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力支持企业发展;落实税收减免及退税5826万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落实降低、缓缴已挂网地块保证金和房地产项目城市配套费21.79亿元,支持房地产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联合县金融办先后召开三次政银企融资洽谈会,全县12家银行、30多家企业代表参会,初步促成银行为企业解决贷款5亿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减征企业社保缴费4300万元,惠及全县企业1100余家,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统筹资金拨付企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款6.64亿元、重点项目拆迁补偿资金3.26亿元,保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以郑州牟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运营机构,设立中牟县应急转贷引导资金池,首期资金规模1亿元,帮助缓解县域内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压力和资金流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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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报】江西25条融资担保政策“干货”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疫情防控,财政是一支重要的力量!(六十)

2020-03-30

财政部

宁夏监管局:坚持党建引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财政监管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财政部党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宁夏监管局坚持党建引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财政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展现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宁夏监管局党组切实履行示范引领作用,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一指挥、迅速行动,先后5次采取视频方式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党组、自治区党委有关通知要求,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定信心,坚决维护大局,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财政部党组、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领导责任,按照“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的原则,扎实做好处室疫情防控和财政监管各项工作;组织支部党员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踊跃捐款,彰显共产党员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开展“守初心、战疫情、促发展、担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暨党员公诺活动,坚定党员干部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战胜困难、促进发展、做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发挥监管职能,助力战疫抗疫

  一个党组织就是一个抗疫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宁夏监管局党组研究制定《关于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要求各支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各项财政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监管工作,让党旗在战“疫”中高高飘扬。一是统一思想,建立机制,全面投入疫情防控资金监管工作。坚持“不添乱、多沟通、强服务”原则,建立防控资金管理使用监管工作机制,明确积极宣传财政保障政策、及时掌握地方整体情况、关注重点地区疫情防控财政政策落实、定期汇总分析研判等主要工作任务。二是及时跟进,精细研读,全面掌握疫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收集学习、准确把握财政部出台的疫情防控支持政策,收集各类文件资料230余份,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料”文件库;梳理分析中央财政支持政策,专题报送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政策支持服务;领会吃透财政部相关政策精神,逐条对照落实。三是立足职责,强化服务,充分发挥联合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掌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情况和自治区财政厅分解情况;积极协调自治区财政厅,主动对接财政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财政工作日报制度;选择有代表性的市县,电话了解财政保障情况、地方财政运行情况;联系银川海关、北方民族大学等中央驻宁预算单位,关心了解其在疫情防控方面的应对措施、资金安排使用和存在问题困难。

  三、加强统筹谋划,稳妥推进业务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是一场必须打赢的大战,是一次必须直面的大考,任务艰巨、要求严格、责任重大。宁夏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方面在巩固前期疫情防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纪律和措施,加强人员管理、办公楼管理、食堂管理等各项工作;继续做好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主要是对已经出台的财政贴息、大规模减费、阶段性缓缴减免税款、脱贫攻坚等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调研监管,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对地方财政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影响。另一方面按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和财政部党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2020年宁夏监管局工作要点》,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科学安排、积极稳妥推进今年财政监管重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新职能、新思路、新作为”学习研讨活动。要求党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成员和局机关党委委员下沉支部协助指导,局机关党委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局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联动作用,加快推动监管局新职能高效发挥。二是扎实做好2019年度部门决算审核工作。深刻认识职能转型后部门决算审核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财政部预算司要求做好部分预算单位决算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央驻宁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编报工作。三是统筹谋划中央转移支付监管工作。召开转移支付动态监控小组会议,调整监管思路,明确监控重点,优化监管方式,细化监管内容,进一步谋划好落实好2020年转移支付监管工作。

各地财政

江西省财政厅:25条融资担保政策“干货”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近日,江西省印发《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聚焦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提出25条财政金融“干货”政策举措,积极对冲疫情不利影响,为全省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省财政厅作为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的牵头负责部门,紧紧依托所属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融资担保公司),着力打造“平台化+体系化” “政策化+市场化” “数字化+多样化”建设,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覆盖全省,实现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大幅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支持复工复产再加力加码。打造“平台化+体系化”,推动融资担保体系全覆盖

  当前,受疫情影响,很多小微企业和“三农”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特别是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突出矛盾。因规模、资质等受限,不少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经营主体虽然有订单、有市场,但因“缺信用”“缺信息”“缺抵押”,通过市场途径获得融资支持较为困难。帮助这些主体解决市场经济难以解决的融资问题,切实为实体经济“输血”,省融资担保公司作为江西为数不多的省级融资担保平台被寄予厚望。为此,《若干措施》提出,将省融资担保公司做强做大为棋牌平台游戏前十名,力争2020年底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A级。同时要求省融资担保公司要积极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强业务合作,构建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融资担保体系。加强对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辅导企业发展能力,推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管理要求,促进业务合作和资源共享。

  省融资担保公司作为江西省唯一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省级平台,正在快速推动省内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2019年实现对接4家省直担保机构、7家市级担保机构、28家县区担保机构,全年新增体系成员40家(含省融资担保公司),覆盖了赣州、吉安、鹰潭、新余、景德镇、抚州、萍乡7个设区市,并将于2020年底前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县域全覆盖。打造“政策化+市场化”,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

  为将降低担保费率落到实处,《若干措施》要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对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业务,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省、市再担保业务收费原则上不高于承担风险责任的0.5%;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省、市再担保业务收费原则上不高于承担风险责任的0.3%。对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扶持重点优势产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应当进一步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率。

  同时,鼓励各地出台配套奖补措施,加大支持激励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业务给予适当担保费补贴,提升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能力。打造“数字化+多样化”,简化手续降低融资门槛

  为给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营造良好信用环境,《若干措施》指出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可以申请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遵守人民银行的有关征信管理规定,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各级政府涉企信用信息平台应及时与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并为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接入和查询提供方便。

  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采取多样灵活的反担保方式。《若干措施》要求,省融资担保公司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加快完善信用评价和风险防控体系,对为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等提供的融资担保服务,支持采取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方式,逐步减少、取消反担保要求,简化审核手续,提供续保便利,降低融资门槛。

山东省财政厅:明确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租金减免工作实施细则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解决企业、个体工商户实际困难,3月25日,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国资委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减免房产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房租减免政策申请、减免、退款、投诉举报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提高了政策执行性和操作性。

  提高政治站位

  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规范工作程序

  要求凡出租房产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尽快排查承租房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情况,切实摸清底数。凡符合减免资格的,经承租方申请后出租方审核,无需主管部门审核,可按规定直接办理减免手续。

  压实工作责任

  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压实房租减免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房租减免政策,确保“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应退尽退”。

  加强监管力度

  要求各级公布举报电话,认真督促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房租减免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减免新增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客户融资担保费政策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0〕6号)精神,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作用,切实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在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后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有效调动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减免新增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客户融资担保费的批复》(桂财农函〔2020〕38号),同意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从2020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新发生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免收客户一年期融资担保费用。

  这一政策的出台,预计2020年全区政策性农担机构将撬动超过45亿元金融资本投入到农业生产经营,近万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到政策优惠,可为全区农业经营主体节约融资成本近3000万元,将有效解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受疫情对全区农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全力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春耕及复工复产,确保全区农产品的稳产保供。

青海省财政厅: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促发展

  为有效化解疫情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和影响,支持和帮助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青海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细化工作举措,采取切块下达等方式,第一时间落实政策,下达资金,帮助全省中小微企业进一步提升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冲击的能力。

  围绕实,细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的政策措施》及其补充规定通知精神,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会同工信部门及时印发项目申报通知,从复工复产奖励、贷款贴息、房租减免补助、水电气运费用补贴、防疫物资增产扩能奖补、服务软件采购补贴、公共服务业务奖补等7个方面,细化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具体举措,着力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持续优化公共服务水平,以主动服务的意识,全力做好资金保障,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目前,已经完成830多个项目的初审工作。

  突出快,采取切块下达方式促进商贸流通领域政策加快落地。为让省委、省政府的优惠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减少项目申报周期时间,省财政会同商务部门,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的主动性,采取切块下达的方式,提前下达各地商贸企业复工营业和外经贸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补助资金2232万元,重点用于生活物资保供市场补助、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补助、线上配送服务上门补助等方面,通过资金的快下达,促进政策的早落地,积极支持全省商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力争早,第一时间落实股权收益减免政策。主动担当作为,与企业共渡难关,自觉克服财政收支异常突出的矛盾,严格落实兑现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内,对各级政府参股中小微企业的各类股权投资,免收约定的收益和资金占用费规定,省财政厅第一时间减免所管理基金参股的83户企业股权投资收益319.15万元,积极帮助企业化解疫情所造成的冲击和影响。

湖南省郴州市财政局:安排1000万元用于企业贷款贴息

  日前,湖南省郴州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郴州市疫情期间两区两园企业贷款贴息办法的通知》,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由市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左右专项资金,用于自2020年1月20日至疫情结束期间发生的企业贷款贴息,降低疫情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此次贴息对象为在北湖区、苏仙区、郴州经开区、郴州高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19年当年实际入库税收总额1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对上述企业在2020年1月20日至疫情结束期间发生的贷款,按同期贷款金额的1%给予贴息补贴,单个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贴息仅限于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新增贷款或为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而发生的流动资金新增贷款,不能用于企业还贷或补亏。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财政局:“三招”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财政局坚持贯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要求,稳扎稳打使出“三招”,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经济社会正常运转。

  一、在疫情防控物资经费保障上出实招

  及时下达拨付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充分确保全市各级各部门应急资金充足,为控制疫情传播、蔓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作出积极努力。截至3月18日,柳州市本级、各县区财政已下达疫情防控投入资金17527.69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资金4826.54万元,市本级7514.07万元,各县区5187.08万元。重点用于疫情防控设备和物资采购、疫情期间恢复农业生产、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等方面,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二、在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上亮硬招

  一是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安排1500万元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用于生猪、家禽、柑桔、蔬菜、茶叶等产业加工、流通贷款贴息,帮扶企业度过生产、销售难关。研究制定《柳州市于对中小微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的实施细则》,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对其一季度经济发展贡献实行奖励。

  二是落实税费减免和优惠政策。配合税务部门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税收政策及工作措施,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截至目前,已核准延期缴纳税款249户,延期缴纳税额2.5亿元。

  三是减轻企业运营负担。对于承租市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包含个体租户),实行2、3月租金减免及物业管理费减半收取。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延长应急周转金业务还款期限,目前已为7家中小企业发放应急周转资金8笔共4272万元;给予2家用款企业延期10天还款。

  三、在金融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上谋新招

  一是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组织召开柳州市支持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融资对接服务座谈会,收集企业融资需求,鼓励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企业存量贷款利率给予降低,对企业新增贷款融资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二是落实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贴息政策。为企业在各级财政贴息方式、申报时间、申报方式等方面答疑解惑,截止目前已有5家企业纳入全国性重点疫情防控企业名单,发放优惠利率贷款4608万元,各级财政贴息预计达94万元。

  三是推动银行业机构加大信贷支持。目前辖内银行业机构累计为122户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的143笔到期贷款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金额累计8.32亿元,为344户受困企业的409笔贷款提供阶段性下调贷款利率服务,金额累计5.96亿元。向农户、农副产品生产等企业995户发放贷款累计1.27亿元。

  四是通过开通绿色通道、主动做好续保、展期、给予保费优惠、降低担保条件等措施,扩大融资担保信贷支持。目前全市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共计66家,提供融资担保授信总额5.94亿元,累计缓收、免收担保费164万元。

安徽省界首市财政局:多措并举,保收入、助复产、促增收

  “两手抓、两促进”保障财政组织收入。面对疫情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严峻形势,界首市财政局积极与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协调配合,一手抓新冠疫情防控,一手抓财政组织收入。通过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惠企政策,用好用活三大机制,全力抓实财源建设,抓细财政收入,确保组织收入目标任务不受影响。

  “四送一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坚持“企业吹哨、园区报到、高新区统筹、部门服务、政府督导”的原则,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双联”活动。界首财政局等22家单位成立62个“四送一服”服务专班,围绕企业需求解决实际困难,实现无缝对接。建立“银行遍访经营主体”常态化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企业项目,宣传开发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金融产品。坚持做大增量、做优存量两手抓,从物资保障、金融、税收等方面,精准贴心服务企业,让企业“点餐”,政府“送餐”,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

  “消费扶贫”帮扶贫困户脱贫增收。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四大增收行动,主动对接商务粮食局,组织开展全市农副产品直销活动。财政党员干部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到村开展农产品销售帮扶增收行动。同时发动职工和帮扶人开展“爱心扶贫”,帮助贫困户打通滞销农产品购销渠道。

河南省中牟县财政局:强化资金保障贡献财政力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南省中牟县财政局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围绕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统筹做好财政收支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定经济运行提供财政支持,贡献财政力量。

  一、落实疫情防控资金保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后,作为党委政府履行职责的资金保障部门,中牟县财政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财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落实财政保障责任。第一时间建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每一项任务精准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及时制定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办法,配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我县疫情资金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系列办法制度。确保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迅速启动资金拨付绿色通道,预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委及各乡镇等疫情防控资金2750万元,截止目前,县财政累计拨付疫情防控专项资金4253.85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所需设备、物资采购和集中隔离点经费等相关支出,有力保障中牟县疫情防控工作高效开展。

  二、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无情人有情、困难面前显担当。面对突发的疫情,中牟县财政局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的重要指示精神,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选派班子成员担任我县重点卡口防控组组长,实行全天候工作制,对来往车辆及人员进行排查劝返;抽调15名同志下沉到青年路办事处配合重点社区疫情防控岗值守工作;抽调机关166名党员干部成立五个由副职领导任组长、科长任副组长的疫情防控岗,并根据党员情况设立五个临时党支部,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制度,让鲜红的党旗飘扬起来,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出来,全力做好住户的摸排、体温检测及人员管控工作,及时了解居家自行隔离人员的生活需求,帮助他们购置生活必需品,做好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我局驻贫困村西狼村工作队深入疫情防控一线,为该村疫情防控岗及17户建档立卡低收入户送去酒精、喷壶等防疫物品,并对帮扶措施及成效进行更新完善,及时了解低收入户家庭近况,嘱咐他们做好自身防护;疫情在前,财政向前,在做好卡点防控工作的同时,局机关党委号召全体党员积极行动起来进行专项捐款,175名党员尽己所能,奉献爱心,短短几个小时捐款28800元,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积极作用。

  三、全面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运行决策部署,财政局围绕部门职责,抓住重点、精准发力,以“三送一强”活动为抓手,积极落实上级减税降费、财政贴息、贷款扶持及我县“暖企十条”等政策措施,全力助推我县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着力化解疫情对我县经济发展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截止目前,投入各类贷款贴息、制造业和科技企业扶持奖补专项资金8263万元,惠及企业75家,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力支持企业发展;落实税收减免及退税5826万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落实降低、缓缴已挂网地块保证金和房地产项目城市配套费21.79亿元,支持房地产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联合县金融办先后召开三次政银企融资洽谈会,全县12家银行、30多家企业代表参会,初步促成银行为企业解决贷款5亿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减征企业社保缴费4300万元,惠及全县企业1100余家,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统筹资金拨付企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款6.64亿元、重点项目拆迁补偿资金3.26亿元,保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以郑州牟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运营机构,设立中牟县应急转贷引导资金池,首期资金规模1亿元,帮助缓解县域内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压力和资金流动困难。